关于资助国内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4浏览次数:42

资助国内专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的通知
各院系老师:
(1)今年第二次专利申请资助已开始办理,资助包括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专利基金资助与南京市资助。请各位发明人将相关材料整理好后交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到科技处办理,材料须在10月20日前递交至科技处应用开发科。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按下列顺序排放:
1. "专利局收费收据"原件一份(退还本人)。
2.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一份(退还本人)。
3. A4 纸"南京市专利申请费补助申请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url]http://www.njip.gov.cn/[/url])一式三份。
4.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A4复印件三份。
5. "专利局收费收据" A4纸复印件两份,不需要裁纸。
6. 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两份。
7. 委托代理书原件一份(不退)。
8. (可选)与其他单位合作申请的,需要填写《专利许可委托协议》(南大科技处网页下载),且我校为第一申请人,收益占50%以上(含)的,由科研院系主任签字后,才能办理资助。
以上材料不齐的,等材料补齐后办理资助。南京市资助不论专利形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可。


备注:
1.按南京市资助要求,此次资助只针对2009年及2010年新申请的专利,2009年以前的专利不再办理资助,请申请专利后及时申请当年补助。
"南京市专利申请费补助申请表"请打印填写,专利申请费和发明专利审查费请按"专利局收费收据"上填写,不要多填。
2.专利申请文件电子版,要求以“院系-专利名称-主要发明人”命名,内容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与说明书摘要。

(2)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专利基金对已授权专利进行资助(额度: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和1000元年费补助,实用新型专利奖励500元),请将授权专利证书原件交科研秘书处(证书原件审查登记后,由科技处转交档案馆保管;如有需要,发明人可随时去复印或扫描),自己留好复印件,合作申请的按上述第8款办理。

(3)另南京市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额度为人民币三百元,需提供下列材料:
1.A4 纸"南京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资助申请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url]http://www.njip.gov.cn/[/url])一式三份。
2. 登记证书原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收据及A4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今年第二批国内专利资助开始办理,资助包括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专利基金资助与南京市资助。请各位发明人将相关材料整理好后交付院系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于10月20日前到科技处办理,过期不候。

详细材料和申请步骤请见附件中《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专利申请补助要求》,《南京市专利申请补助表》由发明人自行填写。为方便档案的交接和管理,申请材料信息请科研秘书统一录入《南京市专利申请补助登记汇总表》,专利授权证书信息录入《专利证书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