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审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7-11浏览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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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组、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系财务审批制度,管好用好资金,改进工作,避免差错,服务到位,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财务审批制度作如下规定,请监督并遵照执行。





1、 王新龙主任全面监督指导全系财务工作,并直接负责“985”、“211”学科建设等重大事业项目经费、以及800元以上现金支出的审批,其他人审批无效。

2、 在王新龙主任的监督指导下,张尧培具体负责全系的财务管理常务工作,赖荣宗、冯家林协助张尧培常务付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3、 张尧培主要负责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赖荣宗、冯家林主要负责系发展基金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各种经费的支出,实行持卡人不审批,审批人不持卡制度。互相监督,严格管理。

4、 张尧培、赖荣宗、冯家林的审批权限:



a) 张尧培:


各项预算内教学经费支出项目的审批;

非预算内800元以下教学经费支出项目的审批;

王新龙主任授权审批的教学经费特支项目、800元以下的零星现金特支、以及其余授权特支项目。

b) 赖荣宗:


系发展基金预算内支出项目的审批;

非预算内800元以下发展基金支出项目的审批;

王新龙主任授权审批的发展基金特支项目;

教职工30%工资、奖酬金、津贴等的审核。

c) 冯家林:


系发展基金的管理和支出项目的监督;

系学生活动经费支出的审批;

教职工科研经费支出的审批;

王新龙主任授权审批的特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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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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