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9-23浏览次数:79

  根据《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专利基金管理条例》[南字发(2003)130]的规定,今年第二次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已开始办理,请各位发明人将相关材料交系科研秘书统一到科技与产业处办理。材料包括:
1.《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表》一份 。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3.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代理书原件一份。
5."南京市专利申请费补助申请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6."专利局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与其他单位合作申请的,需要填写《专利许可委托协议》(科技处网页下载),且我校为第一申请人,收益占50%以上(含)的,由科研院系主任签字后,才能办理资助。
  以上材料不齐的,等材料补齐后办理资助。南京市资助不论专利形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可。
  同时办理去年至今的已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请交专利证书原件,自己留复印件,合作申请的按上述第7款办理。
  申请外国专利的资助将于11月进行,请相关教师按《条例》准备好材料,主要是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情况和详细的实施计划(国内、国外)。
  办理截止时间为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