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4-12-21浏览次数:20

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或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各类项目(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在2005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5年项目指南》)。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其他类型的基金项目,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5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申报。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3.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5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5年1月1日后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请各位老师于2005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和电子申请书一齐交给系科研秘书。特此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基地与计划科联系,电话:835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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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