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本科生试卷收集、整理、存档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6-04-14浏览次数:19

1、 每门课程的试卷由学生所在院系收集、整理、存档,全校公共基础课(两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由开课单位负责。
2、 教师命题时,首行注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闭(开)卷,次行注明学生所在院系、年级、姓名、学号、得分。并注意预留装订线。
3、 试卷用纸张统一为A4或A3。
4、 教师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批阅试卷。
5、 教师批阅试卷时,应给出每一题的得分数,标注在题目左侧。
6、 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如需修改得分,必须签署本人姓名。
7、 试卷反映的是学生的卷面分,平时成绩、课程论文等成绩不应标注在试卷上。
8、 教师批阅完试卷后,应将学生试卷和考试成绩登记表(各院系教务员处领取)、空白AB试卷、评分标准(或标准答案)、考试情况小结各一份送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员。
9、 教务员收齐上述材料后,按封面、考试成绩登记表(复印件)、空白AB试卷、评分标准(或标准答案)、考试情况小结、学生试卷(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或装盒),并在封面注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关于装订的具体做法可参照商学院、计算机系、环境学院、地科系、化院等院系。
10、 如果课程为网络课程或其它提交作品类课程,教师应将学生作业(作品)刻录成光盘送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员。

教务处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