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7浏览次数:13

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经研究决定,学生放假时间调整为2007年1月22—2月27日。2月28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2、教师(含博士后在站人员)2007年1月27日放假,2007年2月26日到校报到;职工自2007年1月27日开始轮休,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2007年2月26日正式上班;在此期间,后勤、产业部门的职工由各单位视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作息。

3、请各部处、各直属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于2007年1月24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并由有关党委将所属单位的考评结果汇总评定后于2007年1月26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请各院系、各部处、各直属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将书面工作总结于2007年1月26日前按所属系统分别送交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对各院系、各部处和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考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各院系的教职工考核按照人事处的安排进行。

4、寒假前,各院系、各单位要对仓库、书库、实验室、资料室、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各级领导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各负其责,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

5、各部处、各直属单位和各院系在寒假中要切实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不因寒假受到影响。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尤其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准备工作以及研究生科研工作、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6、教职工探亲一般安排在暑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寒假安排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对寒假期间安排探亲假要从严掌握,不另外补假。

7、寒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各院系、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生活服务部门和各院系要切实做好留校人员尤其是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工作。

8、为加强对寒假期间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由任利剑、张序余、钱国兴、戴长顺、陆林、王志林、尹三洪、尹建康、兰亚明、张厚森、陈大鹏、李成、王明生、伍玲玲、邹亚军、潘益农、王殿祥、黄成凤、吕浩雪等同志组成,张序余同志任组长,任利剑、陆林、戴长顺、钱国兴同志任副组长。各院系也应相应成立寒假工作组,并于2007年1月26日前将工作组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值班地点等报校长办公室。学校值班电话:83593186(校长办公室),83595110(保卫处)。

特此通知。


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校长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