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计划外用工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8浏览次数:15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2007)69号文《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自2007年10月1日起,我校工资标准低于850元/月的计划外用工(全时),月工资一律调整至850元。各研究室非学校出资计划外用工岗位工资如需调整至850元以上,请填写“计划外用工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url]http://pd.nju.edu.cn/eWebEditor_v280_Free/UploadFile/2007107175646233.xls),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url]
特此通知。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