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6浏览次数:16

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4日—
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
休。后勤部门和产业单位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排。
各院系、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
实做好节日(4月4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
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院系应掌握其去向。请各院系、各单位将节日值
班名单于4月2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