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制定以下学位申请条例。具体实施办法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关于学位论文评阅、评议及答辩的说明》。
一、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研究生申请学位学分条件:
硕士学位:一般为32学分,非专业本科(即现研究生专业与原本科专业不相同)或同等学历入学者为36个学分(需选修本专业本科课程3-4门约6-8个学分)。本科课程学分转换为研究生课程学分需除以2。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本科课程目录见附件1。
备注:有非本专业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已选修本专业本科课程者可直接出示有效本科成绩单办理相关的转学分手续。转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
博士学位:一般至少需要两门公共必修课和两门专业课。
附件3、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二、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理科 1、应用研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申请人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
2、基础研究 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理科 1、应用研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申请人有发明专利申请号(排序前三名),或至少有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含厅局)鉴定的应用成果(排列前三名)。
2、基础研究 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其中有一篇是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
(2)、有两篇及以上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备注:
(1)、申请学位者必须以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
(2)、申请理科博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刊物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刊物为准。
(3)、申请理科硕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刊物以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科委)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为准。
(4)、在统计国内核心刊物时,在本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篇;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排序二、三名),可计为一篇国内核心刊物(第一作者)。
(5)、申请理科博士学位者若有在国际一流学科刊物或本一级学科顶级刊物(以科技处公布目录为准)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对其发表的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6)、为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在非本专业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经院系学位分委员会认可,与在本专业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同等看待。
(7)、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一篇学术性文章。
(8)、任何增刊不再做为授予学位的论文发表期刊。
(9)、申请学位论文的正式发表时间与申请学位时间相差一年或以上者,学位委员会缓议。
(10)、申请硕士学位理科核心期刊请参见[url]http://grawww.nju.edu.cn/content/xw/ss2.htm[/url]
申请博士学位理科核心期刊请参见 [url]http://grawww.nju.edu.cn/content/xw/bslkqk.doc[/url]
三、论文评阅以及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
(1)、评阅人2人,至少1人为校外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主共三人组成,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二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外籍专家均不能担任主席。
博士研究生:
(1)、评阅人5人,至少2人为外单位(至少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
(2)、答辩委员会5人(不含导师),至少2人为外单位(尽可能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
四、答辩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校发放答辩材料与研院下载材料有差异,请毕业研究生务必到学工组领取,并做登记。
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二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外单位专家聘书(视具体人数而定)、论文评阅及答辩费单一式一份。
(3)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三份。
(5)中、英文摘要首页各一式一份。
(6)学位论文封面若干份。
(7)上交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8)离校手续单。
博士研究生:
答辩前一个月,答辩委员会秘书将 1.博士学位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附件4)、课程学习成绩单 2.评阅人名单 3.答辩委员会名单(评阅人名单、答辩委员会名单需导师签字)送校学位办公室。
初审合格校学位办发放以下答辩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四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五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外单位专家聘书(视具体人数而定)、论文评阅及答辩费单一式一份。
(3)预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中、英文摘要首页各一式一份。
(5)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一式一份。
(6)学位论文国家图书馆封面一式一份、南大封面若干份。
(7)学位论文评审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8)上交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预答辩以及复审合格校学位办发放:正式答辩纪录(一式一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五份)。
注意事项:
(1)、秘书应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正式答辩前一个星期,答辩委员会秘书向校学位办提交有关论文预答辩材料(预答辩记录需导师签字),在网上对答辩进行公告(研究生答辩网上公告系统)。系统帐号、密码请与研究生秘书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
五、答辩时间:
硕士研究生:5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博士研究生:5月2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六、答辩材料递交:
1、递交研究生院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理离校手续,并上交如下材料:
(1)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2)中英文摘要一份。
(3)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带原件核查)。
(4)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请在网上填报[url]http://grawww.nju.edu.cn/mis/xlssbstbxt/default.asp[/url]),网上提交后请打印此表,本人签名后上交。
递交时间:6月2日 8:30-17:00, 地点:树华楼一楼大厅
博士研究生:博士生答辩结束后,按上交材料清单向院系和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校学位委员会于每年3、6、9、12月召开例会,对应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2、5、8、11月底)
递交时间:博士研究生在5月31日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天上午办理),申请参加6月份的学位审核;6月2日至13日暂停受理博士学位的申请,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参加9月份的学位审核;
2、递交院系(交至物理楼133办公室)
时间:5月31日--6月3日
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二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
(3)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三份。
(5)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6)已发表的可申请学位的论文原件一份(或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可提交接收函)
(7)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一式一份(见附表5)
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四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五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
(3)预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正式答辩纪录(一式一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五份)。
(5)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6)已发表的可申请学位的论文原件一份(或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可提交接收函)
(7)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
七、离校手续办理要求:
按档案馆要求,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并在辅导员(吴老师)处领取档案接收单。凭档案接收单到档案馆办理相应离校手续。请在统一寄出各人档案之前将填写好的离校单交至吴老师处。
八、毕业典礼以及证书发放:
毕业典礼 时间:6月20日左右
注意事项:请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到吴老师处登记并领取学位服。
证书发放 时间:6月20日左右
注意事项:请办理好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签收手续。参加毕业典礼研究生的学位在参加毕业典礼当天由校、院系领导授予。
附件1、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本科课程目录
附件2、转学分申请表(备注: 1、请务必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2、所需转换的学分必须征得本系任课教师的同意)
附件3、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附件5、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
附件6、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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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制定以下学位申请条例。具体实施办法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关于学位论文评阅、评议及答辩的说明》。
一、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研究生申请学位学分条件:
硕士学位:一般为32学分,非专业本科(即现研究生专业与原本科专业不相同)或同等学历入学者为36个学分(需选修本专业本科课程3-4门约6-8个学分)。本科课程学分转换为研究生课程学分需除以2。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本科课程目录见附件1。
备注:有非本专业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已选修本专业本科课程者可直接出示有效本科成绩单办理相关的转学分手续。转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
博士学位:一般至少需要两门公共必修课和两门专业课。
附件3、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二、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理科 1、应用研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申请人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
2、基础研究 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理科 1、应用研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申请人有发明专利申请号(排序前三名),或至少有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含厅局)鉴定的应用成果(排列前三名)。
2、基础研究 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其中有一篇是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
(2)、有两篇及以上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备注:
(1)、申请学位者必须以港澳宝典资料大全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
(2)、申请理科博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刊物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国内核心刊物为准。
(3)、申请理科硕士学位要求的国内核心刊物以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科委)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为准。
(4)、在统计国内核心刊物时,在本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篇;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排序二、三名),可计为一篇国内核心刊物(第一作者)。
(5)、申请理科博士学位者若有在国际一流学科刊物或本一级学科顶级刊物(以科技处公布目录为准)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对其发表的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6)、为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在非本专业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经院系学位分委员会认可,与在本专业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同等看待。
(7)、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一篇学术性文章。
(8)、任何增刊不再做为授予学位的论文发表期刊。
(9)、申请学位论文的正式发表时间与申请学位时间相差一年或以上者,学位委员会缓议。
(10)、申请硕士学位理科核心期刊请参见[url]http://grawww.nju.edu.cn/content/xw/ss2.htm[/url]
申请博士学位理科核心期刊请参见 [url]http://grawww.nju.edu.cn/content/xw/bslkqk.doc[/url]
三、论文评阅以及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
(1)、评阅人2人,至少1人为校外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以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主共三人组成,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二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外籍专家均不能担任主席。
博士研究生:
(1)、评阅人5人,至少2人为外单位(至少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
(2)、答辩委员会5人(不含导师),至少2人为外单位(尽可能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
四、答辩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校发放答辩材料与研院下载材料有差异,请毕业研究生务必到学工组领取,并做登记。
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二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外单位专家聘书(视具体人数而定)、论文评阅及答辩费单一式一份。
(3)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三份。
(5)中、英文摘要首页各一式一份。
(6)学位论文封面若干份。
(7)上交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8)离校手续单。
博士研究生:
答辩前一个月,答辩委员会秘书将 1.博士学位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附件4)、课程学习成绩单 2.评阅人名单 3.答辩委员会名单(评阅人名单、答辩委员会名单需导师签字)送校学位办公室。
初审合格校学位办发放以下答辩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四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五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外单位专家聘书(视具体人数而定)、论文评阅及答辩费单一式一份。
(3)预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中、英文摘要首页各一式一份。
(5)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一式一份。
(6)学位论文国家图书馆封面一式一份、南大封面若干份。
(7)学位论文评审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8)上交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预答辩以及复审合格校学位办发放:正式答辩纪录(一式一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五份)。
注意事项:
(1)、秘书应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正式答辩前一个星期,答辩委员会秘书向校学位办提交有关论文预答辩材料(预答辩记录需导师签字),在网上对答辩进行公告(研究生答辩网上公告系统)。系统帐号、密码请与研究生秘书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
五、答辩时间:
硕士研究生:5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博士研究生:5月2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六、答辩材料递交:
1、递交研究生院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理离校手续,并上交如下材料:
(1)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2)中英文摘要一份。
(3)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带原件核查)。
(4)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请在网上填报[url]http://grawww.nju.edu.cn/mis/xlssbstbxt/default.asp[/url]),网上提交后请打印此表,本人签名后上交。
递交时间:6月2日 8:30-17:00, 地点:树华楼一楼大厅
博士研究生:博士生答辩结束后,按上交材料清单向院系和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校学位委员会于每年3、6、9、12月召开例会,对应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2、5、8、11月底)
递交时间:博士研究生在5月31日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天上午办理),申请参加6月份的学位审核;6月2日至13日暂停受理博士学位的申请,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参加9月份的学位审核;
2、递交院系(交至物理楼133办公室)
时间:5月31日--6月3日
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二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
(3)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三份。
(5)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6)已发表的可申请学位的论文原件一份(或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可提交接收函)
(7)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一式一份(见附表5)
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附表一一式一份、附表四一式一份、附表二(一式五份)。
(2)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送审表一式一份。
(3)预答辩纪录一式一份。
(4)正式答辩纪录(一式一份)、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一式五份)。
(5)论文一份(导师签字)
(6)已发表的可申请学位的论文原件一份(或复印件,尚未发表的论文可提交接收函)
(7)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
七、离校手续办理要求:
按档案馆要求,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并在辅导员(吴老师)处领取档案接收单。凭档案接收单到档案馆办理相应离校手续。请在统一寄出各人档案之前将填写好的离校单交至吴老师处。
八、毕业典礼以及证书发放:
毕业典礼 时间:6月20日左右
注意事项:请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到吴老师处登记并领取学位服。
证书发放 时间:6月20日左右
注意事项:请办理好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签收手续。参加毕业典礼研究生的学位在参加毕业典礼当天由校、院系领导授予。
附件1、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本科课程目录
附件2、转学分申请表(备注: 1、请务必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2、所需转换的学分必须征得本系任课教师的同意)
附件3、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附件5、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
附件6、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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