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

发布时间:2008-07-01浏览次数:1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16号),我校现开展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三门及以上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能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二、遴选程序:
请各申请人务必于2008年7月4日前将个人简介报送系人事秘书处,个人简介包括近五年发表代表性论文、主持项目、申请专利、获得奖励等情况,字数三百字以内。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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