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兑现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8浏览次数:17

(转发)人事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兑现待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首次岗位设置结果已确定,相关待遇从2007年12月起算。补发数于2008年7月21日上工资卡发放(补发2007年12月-2008年7月的差额部分)。新的工资标准从2008年8月开始执行。请通知相关人员。
如个人有疑问,请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

联系电话: 83592868
联 系 人:翟纯 李卫星


人 事 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