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3浏览次数:17

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留金秘出[2008]3046号)的精神,将在我校选拔推荐不超过25名候选人补充申请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一、 选拔对象: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本校学籍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2008年入学的博士一年级学生(委培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4、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派出时应达到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 暂不接受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人员、或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人员的申请。
二、选拔办法:
因时间关系,本次补选拟采取“先行确定留学候选人,后落实留学单位、导师”的方式进行,推荐时暂不要求提交国外院校正式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 选拔程序:
1、 符合条件准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学生在各院系报名,同时登录研究生院/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申报系统/高水平大学/进行申报,网址:[url]http://grawww.nju.edu.cn/mis/ygraphy/index.asp[/url],提交后打印申请表,按照要求请导师、院系审核后,签字、盖章。
2、 11月4日前各院系将申请者名单及申请表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系学生请将表格于11月3日前交至物理楼221杨老师办公室)
3、 11月12日前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11月14日—18日,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5、 11月20日前候选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6、 12月中旬(暂定)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公布留学候选人名单。
四、 派出办法:
取得留学候选资格的学生,根据“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高校、师从一流导师”的原则,落实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外学校,鼓励学生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以及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以上合作信息请大家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和研究生院主页)。
留学单位落实后,请候选人向研究生院提交:国外院校无条件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资助证明等。留学人员原则上于2009年9月30日前派出。对留学单位、国外指导教师不符合“三个一流”要求的,将不予派出。
咨询电话:025-83592463

研 究 生 院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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