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校长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1浏览次数:17

校长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
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
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各单位在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节日(5月1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将节
日值班名单和值班电话于4月30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后勤、产业部门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
排。
特此通知。


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