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0浏览次数:13

关于2010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0年度教师高级职务公开招聘工作,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统一,现对有关问题做如下通知:
一、根据学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计划安排,2010年度的评聘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申请人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申报,本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继续实行应聘人员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即在网上登陆人力资源处“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系统”(网址:[url]http://114.212.192.9/zc/[/url])填有关信息,同时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个人网上申报于9月17日前完成。
二、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同时提交的检索证明中,需提供申报人成果“被收录情况”和“被引用情况”,并分别标出“自引”和“他引”。
三、关于报送评审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于9月17日前提交)
1、申报材料请详见人力资源处网页 招聘信息栏 “诚邀英才-2010年港澳宝典资料大全继续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说明;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两份) (下载)
△《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申请表》(教授四份、副教授一份)
△ 反映个人水平的代表作5份(教授四套、副教授一套)
△ 代表成果的引用情况和检索证明
△ 学历证书复印件
△ 2位专家推荐意见(两套)
△ 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
△ 其它成果证明复印件
△ 专业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2、申报表中任现职以来的承担的科研项目、成果,本科生教学任务、成果,研究生教学任务、成果请分别请院科研秘书、教务员、研究生秘书核实签字。
3、申报教师高级岗位的有关表格可从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报送材料电子文本接收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四、为强调本科教学的重要性,提高教学质量。2010年度起学校将逐步恢复校教学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评价工作,今年将对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本科教学的审核评价工作,为此,请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申请者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三年本科教学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
2、近三年开设的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有关课件(打印稿和电子版)。
3、近三年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
五、今年继续实行停报制度:凡是2009年度院系推荐到学校的岗位候选人,未通过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审的人员,2010年度停止申报一次。

院人事秘书办公室:物理楼222 电话:83596644

特此通知。
电子学院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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