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4浏览次数:16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及《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进站满8个月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三)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同时申报此次特别资助;
(四)涉密专业暂不能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有意参加此次特别资助申报的博士后认真阅读中国博士后网站上的有关通知,并下载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双面打印,加封面、目录),其中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下载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相关表格可在中国博士后网或学校博士后网站下载。
(四)申报者将《申报表》和《审批表》的纸质版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5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博管办,由博管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择优推荐,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以word形式发至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并到学校财务处将特别资助评审资料费360元/人转账至学校博士后日常经费卡中(卡号:0411Y005)。
请各院系人资秘书及时通知相关博士后人员,在站博士后也请相互转告,积极做好特别资助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民众
联系电话:025-83593253

人力资源处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