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报废化学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1浏览次数:20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处理报废化学品的通知如下:

兹定于2011年3月底进行化学品报废处理工作。请你单位将报废化学品种类及数量汇总统计后于3月18日之前上报我处,此次只处理A类化学品和试剂空瓶。请各位老师将报废试剂整理装箱,并贴上装箱单,试剂空瓶也必须装箱,500ml试剂瓶每箱20个,4l试剂瓶每箱4个,零散的和未贴装箱单的报废试剂一律不收(《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报废化学品装箱单》、《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报废化学品统计表》可于我处网站下载)。

500ml和4l试剂瓶专用箱可在化院试剂中心领取,请与化院试剂中心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92842。

各院系如有废弃动物尸体也可一同上报。

联系人:陈彦达 联系电话:83596265 8368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