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8浏览次数:49

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

  自下学期起,所有重修、补考、缓考事宜请遵照《港澳宝典资料大全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