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 及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3浏览次数:36

关于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 及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位老师:

大家好!


为贯彻学校“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规范统招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程序,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经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对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发布如下实施细则。



请于2010年10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好的《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表》等电子表格返还,电子邮件地址:[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 电话: 83592989。


一、 课题要求

1. 所选课题必须为本专业相关课题,课题汇总后上报院教学委员会,由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题目确定后向全院毕业班学生公布,一周内完成双向选择;


2. 凡是由多名同学合作研究一个课题的,每位同学最终提交的论文题目和内容必须不同;


3. 师生双向互选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导师的,须通过书面报告向院教学委员会说明,由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同意;


4. 课题内容不得与往年重复。






二、 指导教师和论文答辩
1. 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5名本科毕业生;


2.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指导者,须事先通过书面报告向院教学委员会说明,由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同意;


3. 指导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要求完成指导工作并填写相关表格;


4. 论文答辩由各系统一安排答辩小组。






三、 时间进度
1. 2010年10月22日前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2. 2010年10月29日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公布课题;

3. 2010年11月12日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4. 2011年2月2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

5. 2011年5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6. 2011年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并将成绩上交至院教务员老师处登记;

7. 2011年6月17日前毕业论文抽检答辩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四、 其他
1. 时间进度请参照本细则,其余实施细则若有与教务处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


2. 具体实施办法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如指导教师为校外人员,除填写《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表》外,学生还需同时填写《本科毕业生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4. 如学生为非应届生,除填写《201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表》外,学生还需同时填写《港澳宝典资料大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登记表-非应届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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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