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8浏览次数:31

转发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决定于2011年下半年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本次活动的参与对象分为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传媒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现将征文活动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院系、各单位组织相关师生积极参与。

  此征文不收任何费用,参评个人登陆中国语言文字网站([url]www.china-language.gov.cn[/url]),下载参评个人信息表,然后将此表和征文发至电子邮箱[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征文即可参与评比。也可直接投递征文和个人参评信息表至“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邮编100010,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办公室  邓丹阳收”。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具体征文要求、参评办法、评选程序、等其它未尽事项详见附件中的通知。


教务处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