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本科在校生学年学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2浏览次数:519

【通知】关于本科在校生学年学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本学期各年级本科在校生学年学业审核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由院系针对学生的所有必修课程和总学分的修读情况进行审核,学生可以在教服平台同步查看学生本人的学年学业审核结果。具体事项如下:  

  一、审核时间:8月30日—9月10日

  二、院系教务办操作流程:
  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准入准出管理—学年审核”菜单,在此可以针对本院系学生进行学年学业审核。
  2.院系在审核过程如发现专业的“必修课审核列表”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有出入,需提供书面更正申请,经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科马音宁老师进行核实与更正。
  3.如果审核期间“必修课程列表”或学生成绩记录发生变动,院系需要重新点击“批量审核”或者“单个审核”,才会显示最新的结果。
  4.双击某条学业审核记录,可以查看详细的审核信息,针对有未完成学位课程的学生,院系必须做相应的“复审备注”,该“备注”学生可以在教服平台同步查看。

  三、学生查看方法:
  1.自9月2日开始,学生可以进入“教服平台—个人信息—学业审核”页面,查看截至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应修读的必修课程以及学生已经修读的课程情况。
  2.如果成绩发生变动,但院系并未作出最新的审核结论,学生需联系教务员重新进行审核操作。
  3.因“英才计划”培养方案的独立性,“英才计划”班学生的学年学业审核由院系教务员人工审核并通知学生。

  四、审核结果的反馈与处理:
  1.院系在完成审核后,可根据院系管理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所有学生的学业审核结果导出并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学生签名确认,建议针对有学业问题的学生,打印审核结果并由学生签名确认。
  2.针对2013年跨院系专业准入的学生,院系需将每位学生的学业审核结果及处理意见导出并打印,由学生签名确认,经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按照《港澳宝典资料大全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院系应对学年累计修得的学分未达最低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进行“退学试读”处理;对学年累计修得的学分临界最低要求的学生,及时给予“学业警示”。

                  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

[[i] 本帖最后由 jychen 于 2013-9-2 11:05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