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591

【通知】关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成绩管理,现针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要求做如下补充说明:

  1.成绩录入工作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进行,或委托开课院系教务员录入。不得将教务系统帐号交由他人代为操作。

  2.如果成绩由任课教师本人录入,在录入成绩之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核对试卷评阅情况,在确认试卷评阅无误后再行录入、提交,成绩录入时,请务必注意对号录入。一旦成绩提交完成,学生即能看到自己的成绩,如有成绩录入错误,教师则无法自行修改。提交成绩后,请打印出纸质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开课院系教务员存档。

  3.如果成绩需由开课院系教务员代为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任课教师将确保评阅、登记无误的纸质成绩单签字后交教务员,教务员录入完毕后予以存档。

  4.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成绩必须全班统一提交。教师针对每个选课学生,都必须根据其实际出勤率、作业及考试(考核)情况给予综合评定,不及格的总评也必须如实填写。如有缺项,缺少的部分则以零分计入总评。

  5.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后,如果确实存在评阅或录入错误情况,可以由任课老师提交更正成绩申请。《成绩更正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任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并附相关成绩更正证明材料(试卷复印件、班级登分册复印件、论文打印稿及邮件发送页面截图等)交教务处审核、更正,所有证明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由教务员依据原件核实后签字。如因学生主观原因(如迟交或漏交课程论文或作业等)造成的成绩缺失或错误,其成绩更正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4年1月2日

附:成绩录入格式:
  1、期末成绩和总评都必须填写;
  2、如果没有平时和期中,则平时和期中可以空着不填,只需将期末成绩填写为和总评一致即可,系统提交成绩时会将空着的平时和期中自动填写为0;
  3、如果平时或期中成绩仅有一项,则可以将无成绩那项填为0;
  4、如果学生未参加任何学习和考试,期末和总评可以填写0分,备注“缺考”。